一、本公司及负责人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采样与分析人员、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、监测报的真实性终身负责;
二、本公司及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;
三、本公司及其人员独立于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和报告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、完整。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本公司的管理部门及各级领导对检验检测工作结果不干扰、不施压、无不良干预;
四、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、规则、制度及管理办法的要求,严格遵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;
五、管理层和员工,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任何不良的影响,包括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权利、商业、利益及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;
六、本公司不聘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;
七、对所有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,不受关系亲属或经济利益高低的影响,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或规范。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及其有关报告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,结论科学、公正、合理;
八、本公司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。保证对客户的样品、技术资料、数据、信息及有关结果或结论保密,未经客户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;
以上各项承诺,接受客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欢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检测公司负责人:韩文彪
内蒙古城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四月
附 件:
内蒙古城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公正性声明 密码:du2w